根据通知,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等具体实施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组织实施工作。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统一另行发布。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两部门要求,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要按职责分工做好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命题、考试组织及考生成绩有效期接续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