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滨河公园及廊道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滨河公园及廊道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41
1.3项目地点:南水北调干渠新郑市城区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质量要求:合格
1.7定标办法:施工标第一、二标段及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标法” 确定中标候选人;施工标第三至三十标段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响应全部标段,不能选择标段。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0个施工标段和3个监理标段。渠南部分:以107国道东侧边线和拟建的渠南路北侧边线交点为起始点,桩号为SK0+000。渠北部分:以107国道东侧边线和拟建的渠北路南侧边线交点为起始点,桩号为NK0+000。
施工标
第一标段:滨河公园;起点桩号SK2+000,终点桩号为SK3+372。
第二标段:滨河公园;起点桩号SK3+372,终点桩号为SK4+420。
第三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0+000,终点桩号为SK0+595。
第四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0+595,终点桩号为SK1+190。
第五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1+190,终点桩号为SK1+940。
第六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4+460,终点桩号为SK4+962。
第七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4+962,终点桩号为SK5+470。
第八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5+470,终点桩号为SK5+980。
第九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5+980,终点桩号为SK6+522。
第十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7+120,终点桩号为SK7+340。
第十一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7+340,终点桩号为SK7+550。
第十二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7+550,终点桩号为SK7+860。
第十三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7+860,终点桩号为SK8+100。
第十四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8+100,终点桩号为SK8+340。
第十五标段:渠南部分;起点桩号SK8+340,终点桩号为SK8+575。
第十六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0+027,终点桩号为NK0+668。
第十七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0+668,终点桩号为NK1+260。
第十八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1+260,终点桩号为NK1+940。
第十九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3+476,终点桩号为NK3+824。
第二十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3+824,终点桩号为NK4+150。
第二十一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4+150,终点桩号为NK4+496。
第二十二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4+540,终点桩号为NK4+850。
第二十三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4+850,终点桩号为NK5+250。
第二十四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5+250,终点桩号为NK5+610。
第二十五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5+610,终点桩号为NK5+983。
第二十六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5+983,终点桩号为NK6+460。
第二十七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7+270,终点桩号为NK7+550。
第二十八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7+550,终点桩号为NK7+827。
第二十九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7+827,终点桩号为NK8+300。
第三十标段:渠北部分;起点桩号NK8+300,终点桩号为NK8+600。
监理标
一标段:施工标一、二标段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标段:施工标第三至十五标段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三标段:施工标第十六至三十标段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2施工一、二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壹级项目经理(不含临时)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3施工三至三十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4监理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2.5监理标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三、报名须知:
3.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开标时监理标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3.3施工标一、二标段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向招标人缴纳信誉保证金贰佰万元,施工标第三至三十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向招标人缴纳信誉保证金伍拾万元,2015年 3 月 11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工商银行新郑支行:
单位名称:新郑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账 号:1702024129300030091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3.4信誉保证金收据换取截止日期2015年 3 月 11 日17时。
3.5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2015年 2 月 26 日至2015年 3 月 5 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施工标:第一、二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贰拾万元人民币,第三至三十标段每个投标单位伍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每个投标单位壹万元人民币。2015年 3 月 11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015年 3 月 5 日至2015年 3 月 1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 3 月 25 日上午10时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 话:0371-625919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03823622
九、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